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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2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4-23 08:45:21  点击数:

 

 为了培养有其他学科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复合型软件人才,武汉大学2012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软件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生,专业方向为电子服务与管理。
一、专业及专业方向简介
软件工程是研究大规模程序设计方法、工具和管理的一门工程科学。该专业培养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具有扎实的计算机软件应用理论和知识基础,掌握软件工程领域的前沿技术,具有国际竞争能力,能胜任软件项目系统分析、设计、研发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实用型高级人才。
电子服务与管理专业方向培养掌握管理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方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担任专门管理工作及业务开发能力,胜任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金融等方面管理或工程技术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服务科学概论、电子商务、电子政务、金融实务、信息系统导论、企业资源规划与管理、计算机组织与体系结构、C++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用户界面设计、WEB应用与开发、软件工程、数据库系统、计算机网络、IT经济学、沟通管理等。
二、学制及招生计划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二年,招生计划183人。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大学学士学位。
四、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252012:00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aoff.whu.edu.cn)上报名并确认,并将报名材料于201252512:00(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点击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武汉大学2012年软件工程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在国外大学就读的,还须提供护照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士学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5.各种证书(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6.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电子版,报名时上传)。
7.以下学士学位认证材料之一:
1)学士学位证书由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颁发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申请网址www.cdgdc.edu.cn)。
2)学士学位证书由境外单位颁发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申请网址:www.cscse.edu.cn)。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提供第347项,但必须提供由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可按期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的证明,以及本人签名的承诺书(随报名表打印)。
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缴费与现场确认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126312:00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标准为人民币200/人,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于2012669:00-11:00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材料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或证明原件),到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综合办公楼二楼进行现场确认。
六、考试
1.考试科目:英语、计算机基础、服务科学基础。
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时长共180分钟。
2.考试时间:20126614:00-17: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参考书目:
《大学英语》1-4册。
《大学生计算机基础教程》,杨青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服务科学导论》,王树良等编著,武汉大学出版社。
七、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个人条件及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被录取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大学学士学位,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否则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aoff.whu.edu.cn)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于2012630前按教育部和湖北省招办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八、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软件工程专业按办学成本收费,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5000/人年(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
九、学习与待遇
1.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如为国(境)外大学学位,还须于201211月底前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入学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2.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大教字〔200892号)进行管理。
4.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5.学生毕业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
十、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对软件工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875 3835
十一、联系方式
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
邮编:430072
咨询电话:
国际软件学院   0276877 8100
招生办公室       0276875 4231
网址:aoff.whu.edu.cn
E-mailguoruan@whu.edu.cn(国际软件学院)
 
附件:如何申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